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民办高校“强师工程”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

时间:2022年10月16日    来源:民教网    阅读:0

各民办高等学校:

  为贯彻落实《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)》,加强民办高校师资队伍建设,培养高水平的教师和管理人员,推动民办高校内涵发展,市教委决定实施上海市民办高校“强师工程”教师培训项目。

  该项目的主要对象是全市民办高校的专职教师,尤其是中青年骨干教师。所需培训经费主要从上海市民办教育政府专项资金中支出,培训项目委托上海师范大学等高校和师资培训机构实施,依据《上海市民办高校“强师工程”教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,见附件)执行。

  请各民办高校和接受委托的项目实施高校(机构)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,将“强师工程”教师培训项目与学校的发展定位和发展规划紧密结合,切实提高师资队伍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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