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关于公布2018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 课程认定结果的通知

时间:2022年10月16日    来源:民教网    阅读:0

教高函〔2019〕1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,有关部门(单位)教育司(局),部属各高等学校,有关课程平台单位:

  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》(教高〔2015〕3号)精神和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厅函〔2018〕44号)要求,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、有关部门(单位)教育司(局)、部属高等学校申报推荐,并经专家评议与公示,教育部决定认定北京大学“慕课问道”等801门课程为2018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,现予以公布(名单见附件)。

  2018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是教育部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落实《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》《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(2018—2022年)》《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计划(2015—2018年)》《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》和《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“形势与政策”课建设的若干意见》精神,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,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,推进教育公平的重要行动,也是打造“金课”,实施一流课程“双万计划”的重要内容。教育部将以在线开放课程建、用、学、管共享为抓手,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课程内容、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改革,实现我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“变轨超车”。

 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继续加强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,着力打造具有高阶性、创新性和挑战度的“金课”。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,推进省级、校级配套政策出台,结合一流课程“双万计划”的实施,创新在线开放课程的多模式应用,因地制宜、因校制宜、因课制宜,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,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。

  课程平台单位应确保平台按期备案,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认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。要做好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持续运营、服务、宣传推广和网络安全保障,不断提升技术服务水平和服务力度,确保线上课程稳定运行。要充分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,配合课程团队开展教育教学研究,为高校、广大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。

  认定为“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”的课程,自认定结果公布始,应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,并提供教学服务不少于5年。高校要为课程团队提供政策、经费等方面的支持。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被认定为“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”的课程,要作为“十三五”期间实施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的一部分,由高校予以支持。地方高校的课程,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校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支持。

  教育部将通过使用评价、定期检查等方式,对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在线运行、教学服务、实际应用、教学效果等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。对于未能达到持续更新和运行要求的课程,将取消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资格。

  附件:2018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名单

教育部

2019年1月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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